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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知识: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

    2018-11-30    标签: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知识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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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更多的消防常识、自救、逃生、灭火方法,助力消防安全工作,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整理了消防安全知识中的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希望能帮助大家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

         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就与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多产权建筑统一管理单位应组织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防火检

          查;重要节日或重要活动之前应组织一次联合防火检查。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确保联合防火检查正常进行,并应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规定对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防火责任区域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多产权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的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h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统一管理单位或使用方。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以上便是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分享的消防安全知识中的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更多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网课题库欢迎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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