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汕尾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020-04-20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1.实行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业主(住户)为自用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自用房屋消防安全工作。

     

    2.小区的消防通道、楼梯等公共部位,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3.严禁在小区公共场所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经营和储存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4.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管理处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消除隐患,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408547.Html

    相关推荐:
    晋中清大东方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如期举办
    河南鉴定站关于暂停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通知
    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同人建筑防火有限公司员工到青岛清大东方参观学习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